教理主題:聖體聖事是新約的祭獻
讀經一:出 24:3-8 聖 詠:116 讀經二:希 9:11-15 福 音:谷 14:12-16, 22-26
伸延閱讀:《天主教教理》1150,1366,1368 及 1372
教會第一次慶祝聖體聖血節,是在 1246 年,之後的一百年內此慶節便傳遍整個西方教會。1264 年教宗烏爾班四世委託聖多瑪斯為普世教會慶祝聖體聖血節撰寫專用的彌撒經文,亦即我們今天載於羅馬彌撒經書中的集禱經、獻禮經及領聖體後經。
在今天的讀經一中,出谷紀記載了梅瑟代表天主以牛犢作祭獻,作為獻給上主的和平祭,藉此「盟約的血,天主與他的子民訂立盟約」,他們亦許諾「凡上主所吩咐的,他們必聽從奉行」。教會視這舊約的標記為新約聖體聖事的預象(教理 1150)。這盟約不單是一份「文件」或文字,而且是「血肉」相連的,和生命有關,透過這祭獻,以色列民紀念他們所獲得的救贖。今天的福音中耶穌在最後晚餐中對祂的門徒說:「這是我的血,盟約的血,為大眾而傾流的」。讀經二中希伯來人書的作者更清楚地為我們闡釋耶穌基督為我們帶來了新的盟約,新的救贖。祂以自己在十字架上一次而永遠的祭獻,補贖了在先前盟約之下,所有的罪過,為全人類獲得天主所預許的永遠救贖。
特倫多大公會議論述基督這一次而永遠的祭獻與聖體聖事的關係是說道:[基督] 我們的主、天主,以代禱者之身死在十字架祭台上;祂藉此一次而永遠地奉獻自己給天主父,為人類實現祂永恆的救贖。可是,祂的死亡不應使祂的司祭職中斷(希 7:24,27),於是,祂在最後晚餐,即「祂被交付的那一夜」,願意留給教會──祂鍾愛的淨配── 一個有形可見的祭獻(正如人性所要求的),以便重現祂在十字架上一次而永遠地所完成的流血祭獻,使此祭獻的紀念一直流傳至世界的終結(格前 11:23),並使其救贖效能應用在我們身上,赦免我們每日所犯的罪過。(教理 1366)而聖奧思定亦向我們指出:教會不斷地以教友都熟知的祭台上的(聖體)聖事重行(reproduce)這個祭獻;教會也很明白,隨著她所奉獻的,她自己也被奉獻了(教理 1372)。
我們也藉著與基督的結合,將我們的生命也一同奉獻:「在感恩祭中,基督的祭獻也成為祂肢體(教會)的祭獻。信友的生活,他們的讚美、痛苦、祈禱、工作,都與基督的讚美、痛苦、祈禱、工作,及祂整個的奉獻結合,因而獲得新的價值。基督的祭獻臨現在祭台上,使世世代代的基督徒,都可以與祂的奉獻相結合(教理 1368)。
反思:
- 每次當你領受聖體聖血之後,你是否會靜下來祈禱謝恩,與主密談,之後懷著「耶穌在我心」的態度去面對人生的種種挑戰?
- 耶穌願意以自己的體血(生命)和你分享,當你領受聖體聖血後,又是否願意將自己的生命和其他人分享?你會選擇用甚麼方式,和其他人分享呢?
教區教理中心及教理委員會提供
2015 年 6 月
資料參閱:Foundations in Faith (Catechist Manual Catechumenate Year B) by Bob Duggan, Carol Gura, et al., Resources for Christian Living, Allen, Texas,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