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理主題:聖秩聖事與信徒的普通司祭職

讀經一:宗徒大事錄6:1-7
聖 詠:聖詠 33:1-2,4-5,18-19
讀經二:伯多祿前書2:4 -9
福 音:若望福音14:1-12

伸延閱讀:
《天主教教理》CCC 1546-7,1554
《教會憲章》LG 10,24
《司鐸職務與生活法令》PO 2

今個主日的讀經一記述了宗徒們選拔了「七位有好聲望,且充滿聖神和智慧的人」為他們覆手,好使他們成為教會的執事,去為教會團體的孤寡及有需要的人服務。而讀經二中伯多祿宗徒則提醒我們,領洗信主是一種榮幸,因為我們成為「特選的種族、王家的司祭、聖潔的國民、屬於主的民族」。

福音中耶穌向門徒揭示了,「我是道路、真理、生命;除非經過我,誰也不能到父那裡去。你們若認識我,也就必然認識我父;現在你們已認識祂,並且已經看見祂。」耶穌讓我們知道祂是那通向父的唯一途徑,祂成為天人間唯一的中保。

基督的唯一司祭職卻是以兩種方式存在於教會內,首先是每一位信友因入門聖事而領受的普通司祭職務。《天主教教理》指出,大司祭和唯一中保──基督──使教會「成為一個司祭的國度,事奉祂的天主和父」(默 1:6)。 整個信友團體,就其本身而言,是司祭性的。信友實行他們由聖洗聖事接受的司祭職,每個人依照自己的聖召,參與基督作為司祭、先知和君王的使命。教友是藉聖洗和堅振而「被祝聖為……神聖的司祭」。(1546)而主教及司鐸的公務或聖統司祭職,與所有信友的普通司祭職,雖然「兩者各按其自己的方式都分享基督唯一的司祭職」卻有實質上的分別,但「彼此有連帶關係」。(LG10)

主教及司鐸的司祭職是公務性的,因為「這項由主交託給祂子民的牧者們的職務是一項道地的服務」(LG24)。它的建立是為了人群和教會團體的益處。所以公務司祭職是為普通司祭職服務的,致力於發展所有基督徒聖洗的恩寵。公務司祭職是基督用來不停地建立並領導教會的方法之一。因此,公務司祭職是透過它專有的聖事──聖秩聖事──而授予的。(CCC1547)

基督透過聖秩聖事授予主教和司鐸神權,使他們在信徒團體內,享有獻祭和赦罪的權力,並以基督的名義,為人類公開執行司祭的職務。於是,基督派遣了使徒們,一如他自己為父所派遣,他再藉使徒們,讓他們的繼承人──主教們分享他的祝聖與派遣,而主教們的職務,按照從屬的等級,交給了司鐸們,為使擔任司鐸聖秩者,成為主教聖秩的合作者,去執行基督所託付的使徒任務。(參PO2)

但我們需要注意的是,雖然聖統制中的三個等級,都是透過聖秩聖事而授予,可是分享基督公務司祭職務的,卻只有兩個等級,就是:主教職和司鐸職,而執事職則是為輔助及服務他們的。(參 CCC1554)

最後,無論基督徒所分享耶穌的司祭職是普通司祭職或是公務司祭職,我們都是天主所召選的天主子民,在主的共融中彼此互勉,互相合作,共同為天主的國而努力。

生活反思/實踐

1. 司祭的其中一個意思是「中保」,我有沒有效法耶穌成為其他人通向天主之間的中保?
2. 教友是藉聖洗和堅振而「被祝聖為……神聖的司祭」,我在日常生活中有些甚麼具體行動去履行這司祭職務?

教區教理中心及教理委員會提供
2014 年 5 月
資料參閱:Foundations in Faith (Catechist Manual Catechumenate Year A) by Bob Duggan, Carol Gura, et al., Resources for Christian Living, Allen, Texas,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