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理主題:明認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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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教理》1455-1458

禮儀年結束前的幾個星期及上主日的讀經,我們不住聽到:要醒悟,因為主要光榮 地再來。今天將臨期第二主日的讀經重點已轉移了。教會要我們漸漸進入另一個氛圍, 默想天主如何紓尊降貴,取得人性,到臨人間這個奧蹟。洗者若翰的使命,就是在曠野 籲人悔改,準備自己迎接上主的救恩。聖史馬爾谷以讀經一依撒意亞先知的說話,揉合 了出谷紀(23:20)和瑪拉基亞(3:1)裡面一些思想來描述若翰的使命:「看,我派遣我 的使者在你面前,預備你的道路。」細看上述幾篇舊約經文,其實是分別指向以民出谷、 被充軍及回國時天主拯救的行動。然而,無論以色列人在舊約時期經歷了天主什麼偉大 拯救的事蹟,但與天主降生成人的奧蹟,簡直無可比擬。因此,讀經一依撒意亞先知所 講的,山谷填滿,大路修直,山陵剷平,都遠遠不及當默西亞到來時,耶路撒冷的罪債 得到赦免和清償,上主的榮光得到彰顯這事實。

聖詠 85 講出了當人獲得天主的救恩和寬恕時,將享有仁愛、忠信、正義、與和平, 亦即是救主誕生時,給人帶來的恩典。今天第二篇讀經聖伯多祿後書提醒我們基督徒正 確的倫理態度,就是要回心轉意,度聖潔和虔敬的生活,沒有玷污,沒有瑕疵,直到天 主日子的來臨。

若翰洗者宣講悔改的洗禮時,群眾都出來承認自已的罪過,準備受洗,度皈依的生 活。事實上,救贖的恩典常與承認罪過分割不開,天主教會裡明認己罪是很尋常的事。 在修和聖事中,向司鐸告明更是必要的部分。可是大多數人,甚至是教友們都覺得開口 告罪是件難以啟齒的事。究竟,告罪真有其好處嗎?教友該如何克服告罪的困難?《天 主教教理》1455 告訴我們「即使純粹從人性的角度來看,告罪這行動也能釋放我們,使 我們更容易與他人和好。」因為告罪的行為是基督徒將所記得的罪過,毫不保留地放置 在代表仁慈天主的聽告罪的司鐸面前,就好像一個病人欲得到醫治,必須將自已的病情 坦白地向醫生揭示,好讓醫生對症下藥,將他治好。人若能真誠地面對自已所犯的罪過, 承擔其責任,他就好似走出了內心的秘密,重新向天主打開心門,尋找與教會及其他人的共融,開展新的未來。(參《天主教教理》1455-1456,《論和好與懺悔》勸諭第三部分 第二章)。

雖然重罪必須經由領受修和聖事才得赦免,但教會仍鼓勵教友定期告明日常的過錯 (小罪)。縱使這些過失沒有嚴重需要,然而每次在聖事中告明,都有助於培養我們的良 心,對抗惡習,使我們得到基督的治療,且開放於聖神,使我們在祂內不斷得到進步, 接受天父慈悲的恩賜。(參《天主教教理》1458)。我們也要知道在告明之前,不能沒有 真誠的省察和懺悔。正如上面所說,醫生是按病情斷症,就算病人不太認識自已的病況, 但誠實的內觀自已,講出自已的病癥,極有助人找出問題之所在。

至於人如何克服告罪的困難,相信我們需從一些基本信念入手。首先是明白和肯定 修和聖事是人在受洗以後所犯的嚴重罪過得到寬恕和赦免的正常方法,故此深切了解這 件聖事的本質,以信賴而非憂慮,以及信德去領受這件聖事,享受天主的慈愛。第二個 信念是知道自己面對的是仁慈的而不是嚴格控訴自己的法庭;因而願意以罪人身份披露 自己的罪,接受聖事的補贖,接受代表天主的司鐸的赦免。第三個信念是告罪者需用正 直和坦白的良心去反省和懺悔,不要把告罪降為純粹心理上的自我解放,真摰地將告罪 的記號價值活現出來。(參《論和好與懺悔》勸諭,第三部分第二章「懺悔聖事與和好」。)

傳統上,「悔改」是將臨期第二主日的主題。讓我們聽從洗者若翰的呼籲,承認己過, 過聖善的生活,為幾個星期後的聖誕作好準備。

生活反思/實踐

  1. 反省自己有沒有在言語或行為上,做了一些不當的事,令自己後悔,甚至想將說話收回?又有沒有講了和做了一些感恩的說話或行為,至今令你牢記於心?試在靜默中, 每天用幾分鐘進行省察。
  2. 思考及策劃一下如何善度今年的將臨期。
  3. 若可能的話,嘗試定期個別找神父辦妥修和聖事。不要等每年聖誕節和復活節前,才去領受這件聖事。教區教理中心及教理委員會提供 2014年12月資料參閱:Foundations in Faith (Catechist Manual Catechumenate Year B) by Bob Duggan, Carol Gura, et al., Resources for Christian Living, Allen, Texas,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