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義的信理:從信德到行為

各位親愛的兄弟姊妹,

在上個星期三的教理講授中,我解釋了人怎樣才可以在天主面前成為義人。依循着聖保祿的教導,我們看到僅依靠自己的行為,人沒法在天主面前成為義人。只有當天主將人與祂的兒子基督結合起來,藉此把「正義」賜給他時,人才能真真正正的成為義人。人則是透過信德獲得與基督結合在一起的機會。這正是聖保祿所說的,不是我們的行為,而是我們的信德使我們成義,這句話的意思。此處所指的信德,不是一種思想、一種意見、一種觀念。這信德是與基督結合在一起,是主賞賜給我們的最大的恩典,因此這信德在我們內成為生命,使我們相似於祂。或換句話說,我們的信德,若是真的,若是實在的,會變成愛情,會變成愛德,並在愛德中表達。一個沒有愛德的信德,一個不產生愛德行為的信德,不可能是真的信德,那只是個死的信德。

所以在上次的教理講授中,我們發現了兩點:首先,我們並不是靠着我們的行動,我們的工作而得救;其次,人是透過能夠產生聖神的效果的信德「成義」。在過去的世代,由於對這兩者的混淆,在基督徒團體內,曾引來不少誤解。對理解這個問題,聖保祿在《致迦拉達人書》中所說的,至為重要。他在信中一方面極力強調,我們的成義,並不是靠着我們的工作,而是天主白白的恩賜。可是,他也同時肯定信德和愛德,信德和行為之間的密切關係:「因為在基督耶穌內,割損或不割損都算不得什麼,惟有以愛德行事的信德,纔算什麼」(迦 5:6)。結果是我們可以看到有兩種不同的
作為,一邊是「本性私慾的作為」,即是淫亂、不潔、放蕩、崇拜偶像……」(迦5:19-21) :全部都是違反信德的行為;另一邊卻是天主聖神的行動,聖神滋養基督徒的生活,在這生活中激發起「仁愛、喜樂、平安、忍耐、良善、溫和、忠信、柔和、節制」(迦 5:22) :所有這一切,都是聖神在信德中產生的效果。

上面表列的德行,居首位的是仁愛,愛德,節制則居於末位。事實上,天主聖神,也就是聖父及聖子的「愛情」,傾注在我們心中的第一種恩寵正是愛(參看羅 5:5);而為了能夠在生活中將這愛,這愛德圓滿地生活出來,人需要自我節制。關於聖父及聖子的愛進入我們內,將我們的人生徹底改變這一點,我在《天主是愛 Deus caritas est》,我的第一篇通諭中,亦有論及。信友都曉得,天主及基督的愛,會透過聖神,臨到他們相互的愛中。讓我們再說回《致迦拉達人書》。聖保祿在這書信中說,信友應彼此協助背負重擔,這樣他們就滿全了愛的誡命(參看迦 6:2)。我們既因着對基督的信德,這個恩寵而得救,所以我們也被召叫,要為了我們的近人,而生活在基督的愛內。因為當我們結束這段世上的生活時,我們對近人的愛,將成為審斷我們的標準。

實際上,聖保祿所說的,只不過重覆耶穌自己講過的話,這些話我們在上個主日的福音,那段有關最後審判的譬諭中再次聽到。在《致格林多人前書》中,聖保祿將自己融入一篇著名的,對愛的讚揚中,即是一般所稱的愛的頌歌:「我若能說人間的語言,和能說天使的語言;但我若沒有愛,我就成了個發聲的鑼,或發響的鈸。愛是含忍的,愛是慈祥的,愛不嫉妒,不誇張,不自大,不作無禮的事,不求己益……」(格前 13:1.4-5)。基督徒的愛真的要求很高,因為這愛是出自那位請求我們、接納我們、擁抱我們、支援我們,甚至糾纏着我們的基督對我們全部的愛;因為這愛迫使我們每一個人,不再為那個關閉在利己主義中的自己生活,而是為「替我們死而復活了的那位生活」(參看格後 5 :15)。基督的愛使我們在祂內成為一個新的受造物((參看格後5 :17) ,並成為祂的奧體,也就是教會,的一部份。 在這觀點下,聖保祿宣講的首要內容,人不是因為自己的行為成義這核心,和在愛德中行動的信德這教導,兩者不但並不互相抵觸;而且還要求我們,應該透過在聖神的指引下所過的生活,表達我們的信德。很多時因為聖雅各伯在他的書信中所寫的那句話:「正如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同樣信德沒有行為,也是死的」(2 :26),令到聖保祿和聖雅各伯的神學,在有些人眼中,彼此互相矛盾,但其實這種所謂矛盾並不存在,只是他們兩人各有不同的着重點而已。事實上,聖保祿最關心的,是要顯示對基督的信德的必須性和足夠性。雅各伯要強調的,卻是信德和行為,這兩者之間的必然關係 (參看雅 2 :2-4)。也就是說,不論是對保祿或是對雅各伯來說,一個在愛中行動的信德所見證的,正是基督白白拯救了我們,使我們成義,這個恩典。

這個在基督內所接受到的救恩,有必要得到守護和見證,「你們要懷着恐懼戰慄,努力成就你們得救的事。實際上,是天主在你們內工作,使你們願意依照祂那個愛的計劃行事。你們做一切事,總不可抱怨,也不可爭論…… 要將生命的話顯耀出來」(參看斐 2:12-14.16)。聖保祿這樣告訴斐理伯的基督徒。我們經常會被誤導,以至跌進格林多團體所犯的同一錯誤中:那個團體的基督徒以為,由於他們因為對基督的信德而無條件地被救,「於是從此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合法的」。他們以為,甚至在教會,基督徒的奧體內,製造分裂,是合法的;只是舉行感恩祭,而無須幫助有需要的弟兄,也是合法的;企求獲得更好的神恩,卻忘記了各人是彼此之間的肢體等等,都是合法的。很多時,似乎今日的基督徒也有他們同樣的想法。當信德不懂得在愛中行動的時候,會帶來災難性的後果。原因是這樣的信德,對我們和對其他弟兄,均會成為最具殺傷力的專横及主觀主義。相反,跟隨着聖保祿的教導,我們應該重新意識到,正是因為在基督內成義,我們巳變成聖神的宮殿,於是我們已不再屬於我們自己,我們都被召叫要在我們的肉身內,並以我們整個人生光榮天主(參看格前 6:19)。設若我們不以我們這個以高價,以基督的寶血,贖回的身體光榮天主,那麼這個使我們成義,無法估量的價值,將會大大地被貶抑。事實上,這正是我們應該獻給天主的「合理的」而同時又是「屬神的」敬禮,為此保祿鼓勵我們應該奉獻我們的身體作為祭品:「獻上你們的身體當作生活、聖潔和悅樂天主的祭品」(羅 12:1)。說真的,一種單純為獻給天主,卻不懂得同時也變成對弟兄的服務的禮儀;一個不透過愛德來表達的信德,又有什麼用呢?因此保祿宗徒時常在他那些團體面前提到最後審判一事,屆時「我們眾人都應出現在基督的審判台前,為使各人藉他肉身所行的,或善或惡,領取相當的報應」(格後 5:10; 及參看羅 2:16)。這個有關最後審判的思想,應該經常在我們每日的生活中,開導我們。

若聖保祿向信友提出的倫理教導,不但沒有變成一套道德主義,反而顯出切合我們這個時代,那是完全因為,每一次為了要引導人進入一個隨從聖神的指引的生活,這倫理教導永遠都是以個人和團體與基督的關係作為出發點。所以這一點至為重要:基督徒的倫理,不是來自一系列的命令,而是我們和基督的友誼所產生的後果,這友誼影響了我們的人生:若這友誼是真的,會在我們對近人的愛中呈現並成為具體行為。正是為了這個緣故,任何倫理上的缺失,不只影響了個人,也同時損害到個人及團體的信德:而倫理正是出自這信德,並以這信德作為它的決定性因素。因此,就讓我們被天主在基督內賜給我們的修和趕上,被天主對我們那「瘋狂」的愛情趕上:永遠都沒有任何事情或任何人,可以使我們和祂的愛相隔絕(參看羅 8:39)。我們正是生活在這肯定中。亦正是這肯定給予我們力量,使我們能夠將那個在愛德中行動的信德,具體地生活出來。

2008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