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親愛的兄弟姊妹,

在最後那次教理講授中,我講述了有關聖保祿和復活的基督的相遇,那次的相遇深深地改變了他的生活,我也提到聖保祿和那十二個耶穌所召叫的宗徒 —— 尤其是和雅各伯,刻法和若望 —— 的關係,以及他和耶路撒冷教會的關係。現在剩下的問題是,關於在世上的耶穌,祂的生活、祂的教導、祂的苦難,保祿到底知道了些什麼。在進入這問題之前,有一點或許有助對這個問題的理解,就是別忘了對於認識耶穌,或更好說一般而言,對於認識一個人,保祿他自己區別兩種不同的類型的認識。在《致格林多人後書》他這樣寫道:「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再按人的看法認識誰了;縱使我們曾按人的看法認識過基督,但如今不再這樣認識祂了」(5 :16)。以人的方式,「按人的看法」認識的意思是說,只是根據外在的原則,表面上認識而已:可以見過一個人多次,因此認識此人的面貌,他態度上的各個細節:他說話如何、舉止如何等等。然而,以這種方式認識一個人,實際上並沒有真的認識他,因為對於這人的內在一點都不認識。惟有透過我們的心,才真的能夠認識一個人。事實上,那些法利塞人和撒道塞人,他們都只是外表上認識耶穌,他們記下祂的教導,和很多關於祂的細節。可是,卻沒能真正的認識祂。耶穌曾經講過的一句話,這句話也暗示着類似的區別。顯聖容事件之後,祂問眾宗徒:「你們說我是誰?」。外面的人都認識祂,但都只是表面而已;他們知道關於祂的一些細節,實際上卻對祂毫無認識。相反那「十二人」,由於因為有那觸動心靈的友情的關係,他們至少領悟到其中的關鍵,於是開始認識耶穌是誰。今天一樣,同樣存在着這些不同類別的認識:好些有識之士認識很多關於耶穌的細節,另一方面是那些對這些細節一無所知,卻真正認識耶穌的普通人:「心有靈犀一點通」。這亦正是保祿主要所指的,用自己的「心」認識耶穌的途徑。易言之,最重要的是先認識一個人的內在真相;然後,第二步,才認識有關他的其他細節。

交待過這一點之後,現在回到我們的問題:對耶穌的實際生活、祂的話、祂的苦難、祂的奇蹟,保祿到底知道了些什麼?似乎已經可以確定的是,當耶穌在世上生活時,保祿沒有和祂相遇過。但透過眾宗徒和初生的教會,可以肯定保祿一定認識了有關耶穌在世時的生活細節。在保祿的書信中,我們可以找到對復活前的耶穌的三種不同陳述。首先是那些明顯和直接的陳述,比方保祿指出耶穌是達味的後裔(參看羅1:3),他曉得耶穌有「弟兄」或有血親關係的親屬存在 (格後9:5; 迦1:19),他也知道最後晚餐的進行情況(參看格前11:23) ,他亦認識其他耶穌講過的話,例如關於婚配的不可解除性(參看格前7:10 及谷10:11-12),關於團體有責任供應傳福音者生活上的所需,因為工人自當有他的工資(參看格前9:14 及路10:7);保祿也認識耶穌在最後晚餐中講過的話(參看格前11:24-25 及路22:19-20) ,和認識耶穌的十字架。以上是保祿有關耶穌的生活的言行的直接陳述。

其次,我們也可以從保祿《書信》中的某些文句,約略見到多種與對觀福音作證的傳統有關的暗示。例如以下這段來自《致得撒洛尼人前書》的話「主的日子要像夜間的盜賊一樣來到」(5:2),由於只有瑪竇和路加的福音,將主的日子譬喻作夜間的盜賊,所以這個譬喻無法在舊約先知的預言中找到解釋。因此明顯地,這段文字是摘引自對觀福音。還有,當我們讀着「天主偏召選了世上愚妄的……」這一句時,也會立即想起耶穌有關單純樸素的人和窮人的教導(參看瑪5:3; 11:25; 19:30)。另外尚有耶穌就默西亞喜訊所作的宣稱:「父啊!天地的主宰!我稱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瞞住了智慧和明達的人,而啟示給小孩子」。保祿曉得 ——因為這是他的傳教經驗 —— 這些話不知有多麼真,只有那些單純樸素的人,才會為了認識耶穌打開他們的心扉。還有《致斐理伯人書》2:8 所寫,關於耶穌「聽命至死」這一點,亦不可能不讓人想起在世生活時的耶穌,為了要完成祂的父的旨意,而將自己整個交出來(參看谷3:35; 若4:34) 。由此可見,對耶穌的苦難及祂的十字架,即是耶穌如何度過祂在世上的最後時刻,保祿是認識的。事實上,耶穌的十字架,及有關這十字架事件的傳統,正是保祿的口傳宣講的中心。保祿所認識的,有關耶穌的生活的另一個重點是「山中聖訓」,當他在《致羅馬人書》中,談到某些思想時,他幾乎是將瑪竇福音內的話搬字過紙:「你們要彼此相愛…… 當祝福迫害你們的人…… 與一切人平安地生活…… 要以德報怨……」。大家可以見到,保祿的書信是忠實地反映了「山中聖訓」的思想(參看瑪第5至第7章) 。

最後,耶穌的話也以第三種形式出現在保祿的書信中:那是當保祿將一些屬於復活前的傳統的話,轉移到復活後的一些處境中時便出現。一個最典型的例子是有關天主的國這主題。這肯定是關於歷史中的耶穌的宣講的中心 (參看瑪3:2; 谷1:15; 路4:43) 。

在保祿的書信中,可以辨認出他曾將這主題作了轉移,理由是明顯可見的,因為在復活後,耶穌自己,復活了的那位,就是天主的國。這表示耶穌所到之處,也是天主的國所到之處。因此,天主的國這個先存於耶穌的奧蹟的主題,有需要成為基督論。然而,形式雖然變了,內容卻沒有變,於是保祿原封不動地,以耶穌要求那些想進入天主的國的人應具備的同一條件,作為因信成義的條件:易言之,不論是要進入天主的國,抑或想成義,都需要有絕大的謙遜並隨時準備聽候天主的安排,不可妄自尊大,以便接受天主的恩寵。又例如當保祿堅持在天主跟前要避免任何形式的狂妄自大,他這教導與法利塞人和稅吏的譬喻便如出一轍 (參看路18:9-14)。耶穌論及稅吏和妓女比法利塞人更容易接受福音的話(參看瑪21:31; 路7:36-50),和祂願意和他們一同進食的選擇 (參看瑪9:10-13; 路l5:1-2),這些都可以在保祿有關天主對罪人的慈愛這教義中找到 (參看羅5:8-10; 及弗2:3-5) 。就這樣透過這轉移行動,天主的國故然以新的形式出現,卻永遠忠於歷史中的耶穌的傳統。

另一個忠實轉移耶穌的教義的核心的例,是有關祂的稱號。在復活前,祂自稱為「人子」;復活後,明顯可見地,這「人子」亦同時是「天主子」。因此,保祿比較喜歡以「主」:«Kyrios»,這個顯示耶穌的天主性的稱號,來稱呼耶穌(參看斐2:9-11)。

「主耶穌」這稱號,閃耀着復活的光芒。在橄欖山上的革責瑪尼園中,當耶穌的心靈悲傷得要死之際(參看谷14:36),那些門徒在睡着前,聽到祂跟父講話並叫父作
«Abbà»:「阿爸 —— 父啊」。這是個非常親暱的詞,相當於我們的「爸爸」,即小孩子跟他們的父親一起時對父親的稱呼。直到這一刻,沒有人可以想像一個希伯來人竟然會用這樣的一個詞來稱呼天主;可是耶穌,由於祂真是天主子,於是在這親密的一刻祂這樣和天主講話說:「阿爸 —— 父啊」。令人意想不到地,在保祿寫給羅馬人和迦拉達人的書信中,「阿爸」這個代表耶穌那獨一的天主子身份的詞,竟然出現在那些已領洗的人口中(參看羅8:15; 迦4:6),因為他們已領受了「使人作義子的聖神」,所以現在他們身上帶着這聖神,他們便可以如同耶穌並偕同耶穌一起,有如真子女一樣向他們的父講話,可以向祂說「阿爸」,因為他們已在「子」內成為天主的子女。

最後,我也想談談耶穌的死亡的拯救幅度,關於耶穌的死,我們在福音中讀到這樣的描述:「因為人子,不是來受服事,而是來服事人,並交出自己的性命,為大眾作贖價」(谷10:45 ; 瑪20:28)。透過用高價買來(參看格前6:20),蒙救贖(參看羅3:24),自由(參看迦5:1),和好(參看羅5:10; 格後5:18-20)等字句,福音的思想,忠實地出現在保祿有關耶穌的死亡的教義中。這亦是保祿神學的中心所在,這神學正是以上面耶穌這句話作基礎。

總結以上所說的,可以見到保祿並沒有將耶穌當作一位歷史中的人,即一位活在過去的人物看待。他肯定認識有關耶穌的生活、祂講的話、祂的死亡和復活,然而,保祿並沒有視這些為發生在過去的事;而是以這些為現在仍生活着的耶穌的行動。對保祿來說,耶穌的言行並沒有成為歷史陳跡,並不屬於過去。耶穌現今仍然生活着,祂現今仍然在向我們講話,並為我們而活。這才是認識耶穌和接受有關祂的傳統的正確態度。所以,我們也應該學習不按人的看法認識耶穌,只當祂是個生活於過去的人物,而是堅定地相信祂__________就是我們的主和兄弟,祂為了指示我們應該如何生活和死亡,今天仍然和我們一起生活。

2008年10月8日